“強迫下跪”事件的原因 2
投稿者: dabenniu 投稿日時: 1999/11/20 15:13 投稿番号: [8936 / 196466]
“強迫下跪”事件的原因
2武漢楚天報今天的追踪報道説那几名日本人委托第三
方向受害人李某道歉,説是一次“因文化和風俗的不同而引起的誤
会”,而就此了結。
強迫新宜大酒店中餐廳女經理李某下跪的日方当事人木津二次郎讓
其律師并將一 《誤解備忘録》送達酒店。同時其法律顧問還当面
向女經理李某解釋当晩造成的誤会,当時木津是希望李某能過来陪
酒,因在日本陪酒女郎都是在客人面前下跪陪酒的,因文化及語言
的不通,目津当時因李某没有下跪的意思而感到不滿,最后才導致
下跪事件的發生。最后該律師代表木津向李某表示了歉意。該備忘
録中称他對1999年11月15日晩在新宜大酒店消費服務過程
中,由于不同国家的語言、礼節及風俗的差異而發生的誤会,深表
遺憾……新宜大酒店負責人昨日接受采訪時称,他們對日方当事人
道歉的誠意表示認可,畢竟這是一次因文化和風俗的不同而引起的
誤会。被強迫下跪的餐廳女經理李某也對記者説:“我對他們的道
歉表示認可,這也是一種寛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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