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娟事件新しい展開(中国語)その五
投稿者: dabenniu 投稿日時: 1999/07/17 16:46 投稿番号: [4585 / 196466]
王娟事件新しい展開(中国語)その五記者質問:強制執行命令是對王娟的丈夫藤井基宏的,而使用房間的是
王娟經營的三京物産,爲什麼没有對三京物産發出執行命令?
長野益三解釋道,法院的命令是根据“保全處分”申請人的申請發出的
。使用房間的三京物産是受藤井基宏支配的,就象一把傘,房間内的一
切都是在這个傘下,藤井基宏是三京物産的会長,支配三京物産。
記者繼續質問:這里有一 当事者目録,一 上面占有者一欄有三京物
産的名字和被劃掉的痕迹, 一上面没有三京物産,法院爲何做這樣
的簒改?
長野益三回答:当事者目録根本就不是法院制作的,是“保全處分”申
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个文件,不存在簒改的問題。
記者質問:韓国人金一榮出現在強制執行的現場,他和這次執行法律公
務有何關系?
金井繁二説,最初法院執行官不知道被称爲金一榮的韓国人的名字,他
是以“保全處分”申請人關系者的身 出現的,用的是日本人的名字,
叫早乙女。“保全處分”申請人關系者出現在執行現場,在日本法律上
没有問題。
記者質疑: 們説王娟妨碍執行公務,那麼可以用這項罪名將逮捕,
爲什麼没這樣做?
長野益三解釋説,雖然可以用妨碍公務罪逮捕王娟,但是当時執行官認
爲應該尽量減少騷動,所以没有逮捕王娟。
記者還詢問了對王娟准備控告千叶地方法院的看法。長野益三説,王娟
来法院時,法院人員告訴 ,如果對這次強制執行有意見,可以提出上
訴。他説,法院的調査結果證明没有對王娟施加暴行,王娟控告後,他
們相信会通過法律程序弄清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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